政策法规

地址/Add:
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1118号金轮新都汇1幢11层1118室
邮编/Zip:211101
热线/Tel:025-8594 4678
传真/Fax:025-8616 6201
邮箱/Eamll:js.hfj@163.com
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1118号金轮新都汇1幢11层1118室
邮编/Zip:211101
热线/Tel:025-8594 4678
传真/Fax:025-8616 6201
邮箱/Eamll:js.hfj@163.com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涉税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实施主体的通知
苏政发〔2018〕97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平稳有序推进我省税务机构改革,确保改革后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发〔2018〕17号)精神,现将我省涉税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实施主体明确如下:
江苏省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制发的涉税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尚未修改或者废止之前,涉及原国税、地税机关的职责和工作,由合并后的税务机关承担。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