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地址/Add:
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1118号金轮新都汇1幢11层1118室
邮编/Zip:211101
热线/Tel:025-8594 4678
传真/Fax:025-8616 6201
邮箱/Eamll:js.hfj@163.com
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1118号金轮新都汇1幢11层1118室
邮编/Zip:211101
热线/Tel:025-8594 4678
传真/Fax:025-8616 6201
邮箱/Eamll:js.hfj@163.com

关于执行《南京市险房翻建规划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宁规字〔2018〕283号
各有关单位:
《关于印发南京市险房翻建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规规范字〔2013〕1号)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现就“三原原则”及核发许可证附图的问题明确如下:
一、以下情形视为符合“三原原则”:
1.如原址翻建不符合现行消防规范,在用地范围内适当调整位置的;
2.增加与相邻建筑用地边界退让距离的;
3.建筑高度降低、尺寸减少或面积减少的。
二、如遇实测图与原许可证附图、房产证不一致的,应当重新绘制报审的许可证附图。其中,建筑面积不超过房产证证载面积,建筑边界不超过实测图外框线。
南京市规划局
2018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