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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动态|本所胡宗保主任为南京外国语学校方山分校教职工开展宪法知识讲座

2018年12月12日,我所研究中心主任胡宗保律师应南京外国语学校方山分校邀请,给方山分校全体教职工进行“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的宪法主题知识讲座。

下午4时许,讲座在方山分校千人礼堂正式开始。江宁区司法局孙芳主任首先进行发言,孙主任表示:我们要崇尚,运用,维护宪法,更要在教育领域发挥宪法的作用,在职教师在日常教学生活中要普及宪法,促进宪法的增长和推进,让宪法之花开遍江宁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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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我所胡主任引用1968年刘少奇主席被批斗,仍坚守宪法的案例作为开场,生动却又严肃地介绍此次宪法讲座的作用和目的。

胡主任通过介绍自己实习期间以及执业初期的立案工作经历,简明扼要的表明“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同时,胡主任表示“作为法律人的目标,就是让法律成为全体公民的信仰”。

在关于当代我国法制环境的问题上,胡主任表示:公平和正义是彼岸,而法律是船,想要获得真正的公平和正义,无论是谁,都只有依法行事,依法解决这一途径可走,而且随着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当前的法治环境,越来越好,越来越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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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法,宪法是更高的法”,胡主任用一句话精准的定位了宪法的体系地位。接着,胡主任介绍了宪法重要性的体现以及宪法的发展历程,通过新旧宪法以及现行宪法和数次宪法修正案的对比,表明我国现行宪法的来之不易。

胡主任还通过“齐玉苓受教育权案”,“芜湖乙肝歧视案件”,“吴少辉选民资格案件”等相关真实案例,加深在座教职工对宪法知识的印象和理解,达到法条与案件相结合的目。

最后,胡主任表示,我们要相信法律,相信我国目前的法治环境,遇到纠纷问题要积极寻求合法办法解决。胡主任也希望能通过此次讲座,点燃大家对法律的一把火,尊重,热爱,维护,遵守,运用好法律和宪法。

至此,此次宪法知识讲座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