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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汇丰锦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所党组织的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会议,通报律师事务所政治思想、律师业务工作等情况;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问题。党员大会的议题应事先通知党员。会议充分发扬民主,对讨论决议事项,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决议。

2、支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分析党内外群众的思想状况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研究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具体办法;研究制定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的措施;研究律师业务的发展工作,并对党支部的近期活动作出安排。

3、支部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党小组会议。会议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讨论本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违纪党员的处分;开展以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谈心活动。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向党员布置工作,召开组织生活会,检查党员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和完成党小组分配工作和情况,讨论发展党员。

4、支部每季度安排一次党课。主要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形式任务等方面的教育。要针对本所近期的思想倾向和关注焦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党性观念的教育和时事政策教育。内容要紧密联系实际,力求生动活泼、注重实效。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

支部每两月召开一次党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外人士参加。参会人员按照《党章》有关要求,有针对性地围绕着某一个专题,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情况,以及贯彻党支部决议的情况。每个党员都要汇报思想、学习和完成本职工作及遵纪守法、服务群众等方面的情况。要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中好的做法发扬光大,建立长效机制。每个党员在专题组织生活中都要肯定优点.检查缺点,同志之间要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每年的最后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可与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进行。

三、党内监督制度

支部必须按照《党章》、中纪委《关于对党员干部加强党内纪律监督的若干规定》的要求,抓好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教育活动,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平等,积极预防的原则,切实做好党内监督工作,使律师事务所风气正、业务强,保证律师事务所在业务创收和社会效果两方面“双丰收”。

四、党员日常管理制度

支部要根据区司法局党委的规划,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加强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严格把好质量关。要注重在政治思想强,业务精、作风正的优秀律师中选拔培养党员。要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考察、转正等工作,确保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中共汇丰锦所支部

   二○一一年十月